南京市诚信小学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2/4 14:17:39 浏览次数:943次 作者:徐广祥
南京市诚信小学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年度考核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促进教育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环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等情况的重要手段,是教职工的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待遇调整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在编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来校考核,不算在学校考核人员基数中。
(二)其他在编教职工由学校负责考核,其中学校中层行政须在全校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突出对工作人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修养和工作实绩。需要撰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二)师德专项考核(教师):围绕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培幼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等十个方面进行书面总结。
三、考核标准
(一)等第比例:年度考核和师德专项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人数比例为20%以内,若学校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优秀等第比例可提高到25%。
(二)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优秀等第
(1)有严重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的;
(2)政治、业务学习或单位组织的活动多次无故不参加的;
(3)个人被有效投诉或检查发现违规违纪1次的;
(4)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相关规定或听课少于20节的;
(5)病事假累计达30天以上的;
(6)“教学五认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7)学科考试中合格率、优分率低于同年级平均水平或没有明显进步的;
(8)专任教师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下的;
(9)继续教育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或在各类考试中舞弊受到通报批评的;
(10)中级、高级职务教师无撰写论文、经验总结等的;初级职务教师无教育教学专题总结的;
(11)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
(三)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第
(1)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的;
(4)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或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6)个人被有效投诉或检查发现违规违纪2次的;
(7)当年受到警告处分的;
(8)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第的。
(四)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第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或违反纪律,组织他人集体上访的;
(2)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酒驾、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待遇,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情况属实的;
(5)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责任差错3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8)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9)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两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
(10)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11)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单位合理安排的;
(12)有效投诉或检查发现违规违纪3次以上的;
(13)师德考核等第为不合格的;
(14)受到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因与职务行为有关受到党纪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15)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第的。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材料汇总公布。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划分考核测评小组;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汇总考核材料;根据上级意见公布考核工作要求。
(二)个人申报。教职工填写(手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完成考核等第自评,工作不满一年的自评等第为“不定等次”;教师岗位还需要填写《业务档案》、《师德专项总结》并完成自评。
(三)小组评议。测评小组组长召集组员在组内进行述职、公布个人自评等第。根据小组成员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采取个人申报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小组优秀等第人员。测评小组组长记录好小组评议过程和民主测评情况,在组员的考核表上填写小组评鉴意见。小组评议后,组长要将综合评议的意见和小组推荐的考核等第报送给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四)展示业绩。测评小组产生考核等第为优秀的人员,应递交本年度内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原始材料(各类工作小结、个人师德年度总结、获奖证书、备课笔记、论文论著等),职能部门提供上述人员履职情况材料(任课、工作量及出勤、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及评价、教科研等),以上材料一并在校内展示。
(五)述职测评。测评小组产生考核等第为优秀的人员,在展示业绩后,必须公开述职,需要提前准备好述职材料。述职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大组测评。
(六)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反馈、业绩展示和述职测评结果综合全面评价后,确定优秀等次。民主测评结果只是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不能简单的以民主测评结果代替年度考核结果。
(七)公示、审核与通知。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后,学校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含师德专项考核)工作总结及其他汇总材料,教育局审核,人社局审批。教育局审核后,学校发放考核结果通知单,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申请复核。
(八)结果使用。年度考核最终确定为优秀的可以申请区级嘉奖,连续3年优秀可申请“记功”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会影响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
五、材料提交
(一)小组测评后,所有教职工均须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及附页、《师德专项总结》、《业务档案》和《小组民主测评表》交给组长;
(二)测评小组组长须在大组述职前将以上材料连同《小组评议记录表》一起提交至校考核领导小组。
六、注意事项
(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及附页)填写
岗位类别填:专技岗;
岗位名称填写:未定级、二级教师、一级教师或高级教师;
岗位等级为:未定级,十二级、十一级……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档案编号:在附件中查找;
自评等第:工作不满一年填写不定等次,师德专项总结自评等第不受此限制;申报优秀的自评填优秀,不申报优秀的自评为合格。
(二)个人师德专项总结打印后手写;
(三)《业务档案》是按学年填写的,上半年是上一学年的下学期,下半年是本学年的上学期。
(四)组长在小组评议时填好组员考核登记表中的“考核小组评鉴意见”。
在编考核附件1-6:
附件1:交通失信行为等级
附件2: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附页(手写)
附件3:个人师德专项总结表(教师用)
附件4:年度考核评优申报表
附件5:小组述职评议记录表(手写)
附件6: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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