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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10/23 7:51:14 浏览次数:1977次 作者:校管理员

江宁区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全力以赴做好迎接省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现场考核准备工作;

2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重点督查一年来学校预防、整治校园欺凌工作措施和成效。

3 撰写月督导报告一份。

二、工作要求

(一)创建现场考核准备工作

具体工作和要求见教育督导室下发的《省级现场考核环节及要求》

(二)     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

1认真学习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的通知》和《江宁区中小学、高职校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方案》,明确要求。

2 与责任区学校报告督学联系,要求学校贯彻落实《通知》和《方案》精神与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准备台账资料。

3进校园督查:

(1)查看校园及周边相对隐蔽而易发欺凌事件的地方(特别注意离开教师视线和公众视线的地方),了解学校采取的防范措施;

(2)查看学校视频探头覆盖及使用情况,重点了解涉及个人隐私不宜安装视频监控而又易发欺凌事件地方的防范措施,如厕所、浴室、寝室等。

(3) 随机抽取学生,召开座谈会(也可采用小组访谈形式),调查了解所在班级、所在学校,其自身经历或耳闻目睹的校园暴力事件;调查了解生生之间、师生之间(含班主任)、校生之间(学校管理层与学校规定)对这些事件的处置办法,学生反响与评价。

(4)查阅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学校突发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办法、警校共同防治欺凌事件活动资料、特殊学生档案等。

(5)访谈校长或德育干部,了解学校综合校外资源(家长、社区、公安、司法机关)开展预防教育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

4   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图片等记录,填写好《江宁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督导量表》、《责任督学工作手册》,及时反馈,学校认真填写《江宁责任区学校问题反馈通知单》。

三、撰写月督导报告

各责任督学10月19日前撰写好《10月督导报告》,以电子稿的形式发至邮箱:jnddslcy@163.co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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